抢夺罪辩护

抢夺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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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 罪】 《刑法》 六十七 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 抢劫罪 定罪处罚。

 

抢夺罪旨在保护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不受非法侵犯。当犯罪人实施抢夺行为时,法律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犯罪与否判断:

1. 抢夺罪的构成需要抢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如果抢夺的财物价值未达到法律规定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构成抢夺罪。

2.有无 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例如误将他人财物视为自己的而带走,但随后能够及时归还给受害者,这种情况不构成抢夺罪。

3.是否达到刑事年龄。 凡年满 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对于未成年人在尚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所实施的抢夺行为,通常无法被判定为抢夺罪。

刑罚初步判断

(一)抢夺公私财产数额:

1) 2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刑期在6个月-1年起;

·每增加1500元,增加刑期1个月

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刑期在3年-4年起;

·每增加2500元,增加刑期1个月

3) 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12年起;

·每增加3万元,增加刑期1个月-3个月

 

(二)可使数额标准减半的一些情形:

·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

·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

·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

·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三)罚金:

·单处罚金的,罚金为抢夺数额的1-2倍,且不低于2千元。

·3年以下刑期,罚金2千-2万。

·3年-5年刑期,罚金2千-5万。

·5年-7年刑期,罚金5千-6万。

·7年-10年刑期,罚金1万-8万。

·10年-12年刑期,罚金1万-10万。

·12年以上刑期,罚金3万-15万。

缓刑的适用:

【缓刑】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经司法判断人身危害性较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则可以暂不执行监禁刑罚,而采取社区矫正方式进行管控、考察。缓刑考验期满且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恢复执行。

抢夺罪符合一定条件,可以 适用缓刑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

2)共同犯罪中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

3)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款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 不适用缓刑

1)多次抢夺,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

2)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

3)教唆、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

4)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5)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6)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7)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夺,或者将抢夺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9)抢夺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10)曾因抢劫、抢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

如果您( /或您的亲朋)涉嫌抢夺罪刑事案件,应当尽早向律师咨询。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开展以下核心工作:

一、侦查阶段

1.会见与沟通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与家属沟通,告知案件进展及法律权利。

2.提供法律帮助

·解释涉嫌罪名、法律后果及诉讼程序。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如沉默权、申诉权等)。

3.程序监督与权利救济

·代理申诉、控告,针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4.证据相关权利

·收集或申请调取无罪、罪轻证据。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如伤情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案卷材料

·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证据。

2.提出法律意见

·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

·申请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3.申请补充侦查

·若发现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可申请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审判阶段

1.庭前准备

·查阅案卷,分析证据,制定辩护策略。

·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或重新鉴定。

2.出庭辩护

·参与庭审,对指控证据进行质证,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针对程序违法问题提出异议(如非法证据排除)。

3.提交辩护意见

·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

4.参与调解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二审及再审阶段

1.二审辩护

·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提交新证据或法律意见。

·参与二审庭审,继续为当事人辩护。

2.申请再审

·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五、执行阶段

1.申请减刑、假释

·协助符合条件的罪犯申请减刑、假释。

2.申诉与控告

·对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虐待等)提出申诉或控告。

六、其他重要权利

1.保护隐私权

·对与案件无关的隐私信息,要求司法机关保密。

2.监督司法行为

·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程序违法等)提出监督意见。

3.提供心理支持

·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压力。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既是当事人权益的 “守护者”,也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其工作贯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通过专业辩护、程序监督和证据审查,最大限度避免冤错案件。 当事人越早委托律师,越能有效固定有利证据、阻断程序违法,显著提升辩护效果

 *注:本文刑罚分析基于福建省的司法量刑标准,其他省份未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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