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辩护

非法拘禁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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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 罪】 《刑法》 百三十 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依照该罪 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 罪,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保护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谓人身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了人身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活动的可能。

‌犯罪与否判断:

1.被非法拘禁的对象必须是具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能够借助他人或者机械器具移动身体的人,能够用语言、动作等表明自己意思的幼儿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没有限制。可以直接拘束他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他人四肢,使用手铐拘束他人双手。可以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

3.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公民将正在实行犯罪或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不成立本罪。为了防止凶暴的醉汉危害他人的生命或身体,不得已拘束其身体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刑罚初步判断

1) 一般情节的拘禁,刑期在 3个月-1年起;

2)拘禁致一 人重伤 ,刑期在 3年-5年起;

3)拘禁致一 死亡,刑期在 10年-13年起;

4)在上述基础上:

· 非法拘禁每增加 天, 增加刑期 1个月-3个月(但 一般不超过 1 );

· 非法拘禁每增加一人, 增加刑期 2个月-4个月(但 一般不超过 1 );

· 每增加轻伤一人, 增加刑期 3个月-6个月;

· 每增加重伤一人, 增加刑期 6个月-1年;

·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刑期2年-3年。

 

缓刑的适用:

【缓刑】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经司法判断人身危害性较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则可以暂不执行监禁刑罚,而采取社区矫正方式进行管控、考察。缓刑考验期满且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恢复执行。

 

非法拘禁罪具有如下情形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1)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短,且未实施殴打、侮辱、虐待等行为;

2)为索取合法债务或者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3)因婚姻、家庭矛盾而非法拘禁他人,事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

1)非法拘禁多人或者多次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3)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纪检监察人员非法拘禁他人的;

4)为索取非法利益或者赌债等法律不子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

5)为强迫他人加入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在实施传销、传播邪教过程中非法拘禁他人的。  

如果您( /或您的亲朋)涉嫌非法拘禁刑事案件,应当尽早向律师咨询。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开展以下核心工作:

一、侦查阶段

1.会见与沟通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与家属沟通,告知案件进展及法律权利。

2.提供法律帮助

·解释涉嫌罪名、法律后果及诉讼程序。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如沉默权、申诉权等)。

3.程序监督与权利救济

·代理申诉、控告,针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4.证据相关权利

·收集或申请调取无罪、罪轻证据。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如伤情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案卷材料

·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证据。

2.提出法律意见

·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

·申请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3.申请补充侦查

·若发现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可申请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审判阶段

1.庭前准备

·查阅案卷,分析证据,制定辩护策略。

·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或重新鉴定。

2.出庭辩护

·参与庭审,对指控证据进行质证,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针对程序违法问题提出异议(如非法证据排除)。

3.提交辩护意见

·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

4.参与调解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二审及再审阶段

1.二审辩护

·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提交新证据或法律意见。

·参与二审庭审,继续为当事人辩护。

2.申请再审

·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五、执行阶段

1.申请减刑、假释

·协助符合条件的罪犯申请减刑、假释。

2.申诉与控告

·对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虐待等)提出申诉或控告。

六、其他重要权利

1.保护隐私权

·对与案件无关的隐私信息,要求司法机关保密。

2.监督司法行为

·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程序违法等)提出监督意见。

3.提供心理支持

·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压力。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既是当事人权益的 “守护者”,也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其工作贯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通过专业辩护、程序监督和证据审查,最大限度避免冤错案件。 当事人越早委托律师,越能有效固定有利证据、阻断程序违法,显著提升辩护效果

  *注:本文刑罚分析基于福建省的司法量刑标准,其他省份未必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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