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伤害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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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 罪】 《刑法》 第 二 百三十 四 条 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旨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
犯罪与否判断: 1.主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目的,并实施了伤害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摆脱被害人拉扯或控制时所采取的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虽然可能导致被害人摔倒等轻微伤害,但并非出于伤害他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以上时才予以刑事追究。若被害人的伤与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此罪。 3.在遭到不法侵害时反抗 致使不法侵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只要反抗行为在必要限度内,属于正当防卫,一般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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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初步判断 : (一)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 1) 致一人 轻伤,刑期在 6个月-2年起; ·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刑期3个月-6个月; ·每增加轻伤一处,增加刑期1个月-2个月; (2) 致一 人重伤 ,刑期在三年 -2年起; ·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刑期1年-2年; ·每增加重伤一处,增加刑期3个月-4个月; ·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增加刑期3个月-1年; ·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增加刑期6个月-2年; ( 3)致人死亡,刑期在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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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适用: 【缓刑】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经司法判断人身危害性较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则可以暂不执行监禁刑罚,而采取社区矫正方式进行管控、考察。缓刑考验期满且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恢复执行。
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 1)因婚姻、家庭、情感矛盾引发,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 ( 2)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 ( 3)避险过当或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 4)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 ( 5)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且系初犯、偶犯; ( 6)共同犯罪中因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且作用较小的从犯; ( 7)致人重伤,因其他从轻处罚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又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适用缓刑 : ( 1)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实施故意伤害行为 ;( 2) 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 ; ( 3) 属于黑恶势力犯罪 ; ( 4) 曾因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拘留 ; ( 5)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在本地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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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 /或您的亲朋)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应当尽早向律师咨询。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开展以下核心工作: 一、侦查阶段 1.会见与沟通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与家属沟通,告知案件进展及法律权利。 2.提供法律帮助 ·解释涉嫌罪名、法律后果及诉讼程序。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如沉默权、申诉权等)。 3.程序监督与权利救济 ·代理申诉、控告,针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4.证据相关权利 ·收集或申请调取无罪、罪轻证据。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如伤情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案卷材料 ·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证据。 2.提出法律意见 ·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 ·申请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3.申请补充侦查 ·若发现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可申请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审判阶段 1.庭前准备 ·查阅案卷,分析证据,制定辩护策略。 ·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或重新鉴定。 2.出庭辩护 ·参与庭审,对指控证据进行质证,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针对程序违法问题提出异议(如非法证据排除)。 3.提交辩护意见 ·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 4.参与调解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二审及再审阶段 1.二审辩护 ·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提交新证据或法律意见。 ·参与二审庭审,继续为当事人辩护。 2.申请再审 ·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五、执行阶段 1.申请减刑、假释 ·协助符合条件的罪犯申请减刑、假释。 2.申诉与控告 ·对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虐待等)提出申诉或控告。 六、其他重要权利 1.保护隐私权 ·对与案件无关的隐私信息,要求司法机关保密。 2.监督司法行为 ·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程序违法等)提出监督意见。 3.提供心理支持 ·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压力。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既是当事人权益的 “守护者”,也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其工作贯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通过专业辩护、程序监督和证据审查,最大限度避免冤错案件。 当事人越早委托律师,越能有效固定有利证据、阻断程序违法,显著提升辩护效果 。 |
*注:本文刑罚分析基于福建省的司法量刑标准,其他省份未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