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辩护

危险驾驶罪辩护

  • 刑事辩护 ¥10000 元起/ 阶段(具体面议)
  • 数量
详情

危险驾驶 罪】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适用上述规定 处罚。

‌危险驾驶罪所保护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犯罪与否判断:

1.  存在法条明确规定的四类行为表现之一。

· ‌追逐竞驶‌:指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驾驶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 ‌醉酒驾驶‌: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即使没有发生实际交通事故 ‌‌

· ‌严重超员或超速‌:校车或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在普通道路上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 ‌违反危化品规定运输‌: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如在人口密集区运输易燃易爆品等,可能引发严重的公共安全事故

2.行为必须存在危险性,即会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危险,例如,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区道路上追逐竞驶。但是,完全没有危险的行为,例如在没有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刑罚初步判断

(一) 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 判处 1 个月 -6 个月拘役 ,一般在看守所或拘留所执行。

(二)罚金:

1) 判处 1 个月至 3 个月拘役的,一般并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金

2) 判处三个月至六个月拘役的,一般并处 3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金。

3) 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构成本罪的,罚金刑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 5 万元。

缓刑的适用:

【缓刑】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经司法判断人身危害性较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则可以暂不执行监禁刑罚,而采取社区矫正方式进行管控、考察。缓刑考验期满且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恢复执行。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血液酒精含量不足200毫克/100毫升,且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后果;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血液酒精含量不足160毫克/100毫升,且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的。

 

但是 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 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

1)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250毫克/100 毫升及以上的;

2)曾因危险驾驶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同时 具有下列情形 两种 以上的,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1)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麻醉药物、精神药品的;

3)组织追逐竞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7)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或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8)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9)逃避、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如果您( /或您的亲朋)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应当尽早向律师咨询。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开展以下核心工作:

一、侦查阶段

1.会见与沟通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与家属沟通,告知案件进展及法律权利。

2.提供法律帮助

·解释涉嫌罪名、法律后果及诉讼程序。

·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如沉默权、申诉权等)。

3.程序监督与权利救济

·代理申诉、控告,针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行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4.证据相关权利

·收集或申请调取无罪、罪轻证据。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如伤情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案卷材料

·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件证据。

2.提出法律意见

·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

·申请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3.申请补充侦查

·若发现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可申请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审判阶段

1.庭前准备

·查阅案卷,分析证据,制定辩护策略。

·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或重新鉴定。

2.出庭辩护

·参与庭审,对指控证据进行质证,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针对程序违法问题提出异议(如非法证据排除)。

3.提交辩护意见

·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阐明法律依据及事实理由。

4.参与调解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二审及再审阶段

1.二审辩护

·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提交新证据或法律意见。

·参与二审庭审,继续为当事人辩护。

2.申请再审

·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五、执行阶段

1.申请减刑、假释

·协助符合条件的罪犯申请减刑、假释。

2.申诉与控告

·对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虐待等)提出申诉或控告。

六、其他重要权利

1.保护隐私权

·对与案件无关的隐私信息,要求司法机关保密。

2.监督司法行为

·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如超期羁押、程序违法等)提出监督意见。

3.提供心理支持

·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压力。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既是当事人权益的 “守护者”,也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其工作贯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通过专业辩护、程序监督和证据审查,最大限度避免冤错案件。 当事人越早委托律师,越能有效固定有利证据、阻断程序违法,显著提升辩护效果

*注:本文刑罚分析基于福建省的司法量刑标准,其他省份未必适用。

发表评论
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