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不正当竞争纠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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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
1. 混淆行为: 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示 例:阳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 “拼多多”官方店铺经营“连花清温茶”,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从名称、包装上相似,且使用了混淆性宣传,误导消费者。 |
2. 虚假宣传: 包括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示 例:阳江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天猫店销售刀具和砧板时,抄袭他人宣传并对关键词进行修改,如 “1秒抵御600多种病菌入侵”,但无法提供所述功能的证明文件或材料。此外,宣传的“德国不锈钢家用砍骨刀具”实际是国内生产,并非德国生产及德国钢材。 |
3. 商业贿赂: 包括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示例 : 一些医药企业可能会采取更为隐蔽、复杂的手段,为其贿赂行为披上 “合法外衣”,如以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等名义,进行不法利益输送。 |
4. 侵犯商业秘密: 这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
5. 低价倾销: 经营者可能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
6.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 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可能会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示例:一家销售打印机的公司可能会要求客户在购买打印机时同时购买其指定的墨盒或纸张,或者要求客户签订长期购买合同等。 |
7. 诋毁商誉: 包括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
8. 串通投标: 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
9. 滥用行政权力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
打击不正当竞争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必要手段 : |
1.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它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破坏这种平衡,使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竞争优势,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
2. 保护消费者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伴随着欺诈、误导和虚假宣传等手段,这些行为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3.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规则,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和浪费。打击不正当竞争可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规则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
4. 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侵犯商业秘密、仿冒和盗版等,会阻碍创新和技术进步 , 削弱企业的创新动力,抑制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
不正当竞争的维权 大致有以下 几 种 途径: 1. 在发现其他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行为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 企业可以选择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 行政机关将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方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 企业还可以选择向相关的行业协会投诉不正当竞争行为 , 行业协会可以发起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包括警告、谴责或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4. 在特定情况下,企业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途径来维权,如媒体曝光、公开声明等 , 这些途径可以增加公众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注度,进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方产生舆论压力。 |
张贤川律师精通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 法律制度,处理过大量的 不正当竞争 纠纷案件, 帮助企业有效打击各类 恶意蹭流量、傍名牌的竞争对手,维护企业正当商业利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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